鴻海今天(10日)舉行第二季法說會,投資中國大陸紫光集團一案成為法人關注的焦點之一。鴻海董事長劉揚偉說明這只是一簡單的財務投資,且目前的紫光集團已沒有半導體廠,不是過去的紫光,「大家可能有點誤解」。他強調這起投資案會在合法合規下進行,如果政府相關單位無法核准,會有相應的備案。
鴻海在7月時宣布透過旗下工業富聯投資中國大陸紫光集團,全案投資金額為人民幣98億元,約新台幣435.45億元,引發各界關注。且因為全案仍未通過經濟部投審會的審查,經濟部也大動作表態裁罰,可能在1、2個月內祭出罰鍰,罰鍰金額最高2500萬元。
鴻海董事長劉揚偉10日在法說會中也被外資分析師問到入主紫光案一事,他特別說明原委。劉揚偉表示,投資紫光本來是一個很簡單的財務投資,因為剛好有一個合作的基金提供投資機會,鴻海於是參與了,且鴻海投資的並不是過去大家熟知的紫光,因為紫光集團在經營出狀況後,集團內的長江存儲、武漢新芯等半導體廠,都已經被分割出去,鴻海所參與的紫光投資案不包含這些半導體廠,「大家可能有點誤解」。
劉揚偉說,新的紫光經過調整後,獲利能力不錯,鴻海純粹因為它的獲利能力,以資本投資的思維進行投資,再者,紫光現有成員中有一些是鴻海的客戶,也有部分是鴻海的供應商,如能因投資關係建立與客戶更好的關係,鴻海也可能獲得的好處。
劉揚偉不諱言可能因為誤解造成政府相關單位對全案有不同看法,強調鴻海的經營一切以合法合規為最低檢視標準,如果相關單位不核准,鴻海會有相對應的備案。至於備案是什麼,他則沒有多做說明。(張佳琪報導)